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
|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00 |
| 起拍价:29846625元 | 保证金:2,900,000 元 | |
| 评估价:39,795,500 元 | 数量/单位: |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 处置法院: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 联系人:刘法官 | 联系电话:19932999986 | |
拍卖公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网址:http://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已确权房产11栋,总建筑面积:17257.49㎡,土地使用权面积35031㎡
房产及其他附属物评估价:23366000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16429500元
起拍价29846625元,保证金29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注意:
1、估价结果不包括估价对象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
2、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3、本次拍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关费用从拍卖(变卖)成交款中优先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
4、发布拍卖公告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的,应当以发布公告时起价为基数,按照相应比例支付拍卖辅助服务费,费用承担负责人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有被执行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院组织的一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均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的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时必须具备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相应法律后果)。如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限购、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10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15 下午:14:30-16:45)(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9932999986,刘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的担负按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欠缴情况。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通过实名认证(公拍网),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公拍网”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凤凰支行主账户户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子账户户名: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0403000045021);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原路返还。
重要提示:本次拍卖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公拍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公拍网”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9932999986,刘法官
瀛海拍辅咨询电话:18131579944
监督电话:1810325729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长虹道256号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 顺位 | 姓名 |
|---|---|
| 暂无 |
竞买须知
院将有关网络司法拍卖规则告知如下,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的全部内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规定。
一、【拍卖原则】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
(一)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委托竞买】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送达地址确认】竞买人在拍卖报名时应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并确认送达地址,本院将依据上述送达地址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本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五、【保证金注意事项】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六、【余款交纳】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时间向本院交纳拍卖余款,逾期不交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悔拍责任】
(一)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成交确认】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拍卖余款。本院在审核买受人信息无误后,将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案款收据三份材料送达买受人,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上述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九、【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拍卖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领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价格说明】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违法禁止】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中止和撤回拍卖】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
(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建议使用Windows 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特别提示
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引发后果的;
(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
(3)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咨询电话:19932999986,刘法官
瀛海拍辅咨询电话:18131579944
监督电话:18103257296(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966号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房屋所有权证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工业用地、国有出让 |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已确权房产11栋,总建筑面积:17257.49㎡,土地使用权面积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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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不详,咨询主办法官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1. 拍卖对象:唐山市丰南区丰南开发区迎宾路东侧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2.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买受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3. 权证编号:丰南区房权证丰南开发区字第201201215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丰南国用(2008)第469号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9932999986,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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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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